《关于在温州市区开展健身消费补贴活动促进体育消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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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36号)精神,引导和促进体育消费,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今年1月,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温州市区开展健身消费补贴活动促进体育消费的通知》(温体法产﹝2018﹞2号),该政策文件有三个亮点。 一、扩大了健身消费补贴的项目 原来文件规定只能对健身、游泳、球类等几个项目进行补贴,现在扩大为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运动项目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79个项目。 二、扩大了健身消费补贴的范围 原来文件规定只能对参加健身消费的门票、租用场地器材进行补贴,现在将在健身场所参加培训也纳入到补贴范围。 三、方便了消费者及商家的操作 市体育局积极与市民卡公司沟通合作,在结算技术和操作方面改进提高,既便于商家操作,也让广大健身消费者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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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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