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体育局关于2025年温州市群众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群体第4批)
时间:2025-10-30 16:59:5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体育局 字号:[ ]

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清单》(温职能办〔2018〕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精神,温州市体育局决定将2024年温州市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的第4批5项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活动项目:

序号

活动名称

举办

时间

举办地点

承办活动相关标准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备注

1

2025温州市第四届全民健身排舞(广场舞)赛

11-12月

各县(市、区)

1、赛事设计:各县(市、区)排舞广场舞协会、老年大学、各社区排舞队(团)均可报名参加,复赛、决赛共12场,预计参赛人数6000人。运动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伙食费、劳务费由大会负责。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国家一级裁判员2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24.00


2

温州市第十届全民运动大会第二十届羽毛球俱乐部团体锦标赛

11月

待定

1、赛事设计:凡身体健康的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俱乐部等均可团体报名。参赛运动员须满18周岁(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新温州人须有在温工作满一年证明;专业运动员退役五年内和现役专业运动员不可参赛。运动员交通、食宿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餐费由大会负责(异地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交通费由大会负责)。规模300人,赛期2天。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国家一裁判员3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5.00


3

2025中国毽球公开赛暨民俗体育交流活动

11月

鹿城

1、赛事设计:竞赛项目设网毽:竞技混合三人赛、平踢混合三人赛;健身毽球:五人围踢(大白毽、花毽等);表演项目。身体健康,具有符合所参加项目的运动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比赛。运动员交通、食宿费自理;异地裁判员交通、食宿费及工作人员餐费由大会负责。运动员规模300多人,赛期3天。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国家级裁判员3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8.00


4

温州市第十届全民运动2025“奔跑吧·少年”系列活动

11-12月

待定

1、赛事设计:项目设:射箭、舞龙舞狮、篮球投篮、足球射门、足球绕杆运球、丢沙包、飞盘九宫格、抓石子、蒙眼敲锣、眼疾手快接棒、投掷套圈等项目。运动员交通、食宿费自理、赛事补给由大会负责;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大会承担。参赛运动员规模约800人,赛期2天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国家一级裁判员3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0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8.00


5

2025 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暨青少年体育公益指导活动

11-12月

鹿城区

1、赛事设计:组别设儿童组、少年组、壮年组、老年组。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比赛前须按照要求签署《赛事活动承诺书》。活动规模800人,赛期2-4月。裁判员、工作人员补贴、餐费及赛事组织费用由大会负责。

2、接赛事的单位应具备:(1)国家级裁判员2名以上,裁判员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起草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并做好赛事安全工作;(7)必须提供网络服务平台;(8)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经费支出:(1)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8.00


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二)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承办经验;

(三)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2024年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报名表;

(二)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拟承办活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四)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五)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日12时止。

报名地点:温州市体育局群体处(温州市横河南路1号)

五、联系咨询电话:0577-88202680; 联系人:李玉叶 电子邮箱:875756018@qq.com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附件:《2025年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报名表》


温州市体育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