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6-06-26 14:04:12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体育局 字号:[ ]

2026年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精神,及时落实全国服务业大会等工作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激发体育消费活力,补齐体育产业发展短板,推动我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体育消费潜力进一步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31号)精神,针对性破解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短板问题,省体育局积极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深入研究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已完成“三评估两审查”等规定程序。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八部分,涵盖总体要求和七项重点任务,其中重点任务细化为21条具体举措。

(一)关于总体要求。紧扣“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主线,实施“浙江体育产业领航行动”,明确了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目标导向。到2030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1万亿元,赛事强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培育10家左右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体育企业。

(二)关于重点任务。聚焦当前我省体育产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从赛事供给、消费激活、企业培育、产业融合、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及政策保障七方面提出破题举措。

1.丰富体育赛事供给。针对当前体育赛事供需不匹配等现实问题,重点推进构建现代化的赛事体系、优化办赛服务管理、深化体育赛事改革。落实量化场馆安全容量标准,明确用于划设治安缓冲区的容量原则上不超过赛场可用座位数的10%,科学配置安保资源,探索推进安保服务市场化。积极引进举办国内外高规格体育赛事,支持职业体育俱乐部发展,并将奖励上限提高至3000万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2.激发体育消费需求。围绕体育消费场景单一、消费环境仍需优化等问题,提出拓展消费场景、开展促消费活动、优化消费环境等系列举措。支持开展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支持推出体育消费券、消费满减等举措,延伸赛事消费链条;持续办好“浙BA”“吴越杯”等群众性品牌赛事,推动村BA、村超等向乡村延伸,有效激发全民体育消费潜力。

3.培育体育企业壮大。立足我省体育制造业集群优势,针对性破解品牌影响力不足的短板,着力培育体育产品品牌,支持体育用品纳入“品字标浙江制造”等品牌体系,持续推进“浙体云品”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渠道。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路径,培育一批省级体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推动形成“企业树品牌、百姓享实惠、产业增活力”的良性循环。

4.推进体育产业融合。深化体育与旅游、商务、交通、水利、健康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布“体育+”融合发展典型案例,培育“环浙骑游”、亲水赛事活动等特色品牌,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推动产业跨界协同发展,深化跨区域合作。积极探索“数据要素×体育”行动,加快建设“体育大脑”和“浙体育”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发展数字化水平。

5.加快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立足我省山水资源优势,推动国家级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走在全国前列,重点打造20个左右省级高品质户外运动目的地,持续打响“运动浙江、户外天堂”品牌。积极培育航空、海洋、冰雪等户外运动业态,进一步提升“环浙步道”体系影响力,推动户外运动装备器材运输便利化,切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6.优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聚焦亚运场馆赛后利用、公共场地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支持亚运场馆市场化运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场地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存量资源;利用“金角银边”空间,增设群众身边设施,简化体育设施进公园流程,构建“处处可健身”的运动空间。

7.强化政策支持保障。着力破解体育产业统计体系不健全、统计不全面等问题,完善体育产业统计监测机制,深化赛事消费监测试点工作,推动各部门数据互通共享,让“体育+”带来的综合效益“算得清、看得见”。同时,加强人才引育,完善财政金融支持。

四、解读机关

浙江省体育局

解读人:庄舒敏

联系电话:0571-85179091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