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清单》(温职能办〔2018〕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精神,温州市体育局决定将2024年温州市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的第3批4项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活动项目:
序号 | 活动名称 | 举办 时间 | 举办地点 | 承办活动相关标准要求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2024温州市第三届全民健身排舞(广场舞)赛 | 8-11月 | 各县(市、区) | 1、赛事设计:复赛阶段:经村居、街道选拔,由12个县(市、区)组织复赛各一场,男、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人数500人。运动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伙食费、劳务费由大会负责;决赛阶段:经12个县(市区)选拔推荐,组织一场决赛,赛事分:排舞规定、广场舞规定。总决赛运动员规模约700人。共14场比赛,赛期4个月。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国家一级裁判员2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30.00 |
| 2 | 浙江省匹克球普及推广活动(温州站) | 8月 | 龙湾区 | 1、赛事设计:普及匹克球运动知识,让更多温州市民了解匹克球,参与匹克球运动,推动及提高温州市的匹克球运动水平,本次活动设:基层体育科座谈会、进社区、进商圈、进校园四项活动,赛期2天,共500多人。参加人员费用自理,工作人员、裁判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教练员、裁判员资质,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4.00 |
| 3 | 2024 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7+1”全民盲盒挑战赛温州赛区 | 8月 | 鹿城区 | 1、赛事设计:活动主题: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项目:线下闯关赛“7+1”全民盲盒挑战赛(乐夏消消乐、龙腾“冰雪”、足尖争锋、得心IN手、核心腰腹、一拍即合、一毽如故、龙舟模拟划桨挑战),赛期1天,共300多人参加,工作人员、裁判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教练员、裁判员资质,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5.5 |
| 4 | 长三角跆拳道邀请赛 | 8-10月 | 龙港 | 1、赛事设计:长三角地区身体健康的跆拳道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项目设:竞技专业组(20个级别)、竞技业余组(54个级别)。裁判员、工作人员补贴、餐费及宣传、赛事组织费用由大会负责。参赛运动员规模约800人,赛期3天。 2、承接赛事的单位应具备:(1)国家级裁判员5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0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并做好赛事安全工作;(7)必须提供网络服务平台;(8)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监督。 4、经费支出:(1)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30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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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二)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承办经验; (三)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2024年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报名表; (二)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拟承办活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四)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五)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16时止。 报名地点:温州市体育局群体处(温州市横河南路1号) 五、联系咨询电话:0577-88202680; 联系人:李玉叶 电子邮箱:875756018@qq.com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附件:《2024年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报名表》。 温州市体育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2024年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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