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群众体育扶持补助办法》2月1日起施行!2024年将投入2300万元补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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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温州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推动我市群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温州市财政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了《温州市群众体育扶持补助办法》(下称《办法》),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了群众体育扶持补助资金的范围和标准。该《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年,我市将投入2300万元扶持补助金。 《办法》明确了群众体育扶持补助标准。如新建成的标准笼式足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篮球场、标准灯光网球场、标准人工草地门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排球场(气排球场)、标准灯光羽毛球场、非标灯光篮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办法》明确了群众体育扶持补助标准。如新建成的标准笼式足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篮球场、标准灯光网球场、标准人工草地门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排球场(气排球场)、标准灯光羽毛球场、非标灯光篮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其他符合政策导向或群众需求的体育场地或公益性质的群众体育服务和活动,经认定,也可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市体育局商市财政局确定。 此外,《办法》明确了群众体育扶持资金的补助流程。市体育局对扶持项目建设、开放和评定等情况审核确认后,在年度预算额度内提出经费下达申请;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补助资金下达至县(市、区)财政局或市本级学校等单位。下达至县(市、区)财政局的群众体育扶持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先评后补的方式予以扶持,由属地财政局和体育工作部门按要求进行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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