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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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于2023年5月24日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体训〔2023〕16号),并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0年8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了《意见》。2021年9月30日,经浙江省委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同意,省体育局、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体教融合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拟由市委深改委审议、市政府同意,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1年10月,市体育局与市教育局召开体教融合联席会议,启动了《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多次赴省内体教融合工作开展较好的市、县和市内各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体育、教育领域基层代表和专家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2022年2月,市体育局与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体教融合座谈会。2022年4月,《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分别征求全市体育系统、教育系统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先后2次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通过“温州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2023年1月4日,陈宽副市长召集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2023年2月19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意见(送审稿)》,2023年5月26日中共温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26条。一是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二是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三是推进省、市阳光基地学校建设。四是深化体校改革。五是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六是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七是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各项政策保障。 四、主要特色和亮点 对标中央、省有关政策意见,结合温州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实质性的政策举措。主要有7个方面特点: (一)落实上级精神,体现温州特色。着力推动武术、棋类、游泳、球类项目发展;积极响应“让3亿人上冰雪”的号召,开展冰雪运动项目;支持中小学校结合地域特点开展龙舟、舞龙舞狮以及水上、山地运动等特色体育运动项目。 (二)融合体教资源,打造赛事品牌。联合组织实施“温州市青少年(儿童)U系列体育锦标赛”“温州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统筹安排温州市运动会(青少年部);鼓励各县(市、区)体育、教育部门联合举办青少年(儿童)U系列体育赛事和青少年阳光体育赛事。 (三)畅通升学渠道,健全培养体系。制定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体育特长学生招生方案,畅通体育特长学生升学渠道。制定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在有效周期内的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 (四)制定管理办法,鼓励业训服务。支持教练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参与中小学体育专项技能培训服务和训练,制定教练员参与中小学体育专项技能培训服务和训练工作的薪酬管理办法。 (五)出台优惠举措,促推场馆开放。促推接受补贴的大型体育场馆以及其他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每季度至少一次优先优惠向社会体育俱乐部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开放。促推有条件开放的体育场馆,优先租赁给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竞技体育训练机构。 (六)增设专技岗位,拓展就业渠道。探索在温高校增设体育专业定向培养模式,增设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浙江省退役运动员,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七)加强体育宣传,开展对外交流。加大奥林匹克精神、中华体育精神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让广大青少年感受“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充分利用海外温州人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加强渠道拓宽,提升青少年体育的国际化视野。 五、政策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体育局 解读人:范海波 联系电话:0577-88202645 温体训16号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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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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