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27/2014-00006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4-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体产〔2014〕12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温州市体育局关于规范游泳培训班管理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1-08-20 11:08:00 浏览次数: 来源:市体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体育局、经开区文教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临近暑期,游泳场所将进入游泳培训旺季,为规范游泳培训班管理,确保游泳培训安全有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对全市游泳培训班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培训班人数。培训班学员人数不超过20名,学员人数15名以上的应至少有1名助教。

二、培训班课时。每期培训班应不少于16个课时,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三、教员资质。培训班游泳教员应具有救生证、游泳教员证、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等资质证书。

四、接受监管。举办游泳培训班的场所,须在开课前将培训方案报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希望各单位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游泳培训规范文明、安全有序,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附:温州市游泳培训班相关情况登记表

温州市体育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温州市游泳培训班相关情况登记表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法人代表(负责人)

联系

电话

培训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人数

教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救生证

教员证

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证

助教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   化

程   度

专业特长

工 作 单 位

填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本单位向         体育局提供的材料保证真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由此造成法律后果。

法人代表(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体育行政

部门意见

科室意见

年   月  日

局领导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报送本表须附上教员身份证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此表一式二份,培训单位和体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温州市体育局制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