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27/2017-00163
组配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7-1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体群〔2017〕68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17:26:1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体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体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已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

2.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申报表

3.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评估标准表

温州市体育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

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温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精神,推动群众体育的普及和提高,助力我市打造国家运动健康城市,温州市体育局将开展全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认定工作。特制定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

一、目的要求

开展“基地”认定工作是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培养提高我市非奥项目运动水平,促进全民健身事业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坚持“求质不求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定重点,择优扶持,至2020年力争全市非奥运动基地达20个以上。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群众体育运动水平,为建设“健康温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地的认定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体育协会、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俱乐部、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等开展非奥运动项目的单位。

(二)项目范围

共45项:轮滑、地掷球、保龄球、五人制足球、气排球、三人制篮球、门球、台球、壁球、毽球、健美操、健美健身、啦啦操、幼儿基本体操、健身排舞、健身气功、体育舞蹈、围棋、象棋、国际跳棋、国际象棋、桥牌、航空模型、航海模型、车辆模型、无人机模型、滑翔伞、龙舟、舞龙、拔河、无线电测向、定向、电子竞技、登山、攀岩、水上救生、中国式摔跤、嗒嗒球、风筝、木兰拳(剑、扇)、太极拳(剑)、钓鱼、飞镖、健身跑、沙滩体育等。

(三)申报条件

1、组织健全,单位领导重视非奥运动项目基地建设工作,成立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2、有两名以上专(兼)职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且有省级教练(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同级职称应不少于一名。

3、具备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标准场地设施,有足够、更新及时的开展非奥运动项目训练的器材。

4、运动员队伍相对稳定,能有计划、系统地进行科学训练。

5、有较高的运动水平,其运动成绩在全市处于明显引领地位:(1)能自行组队参加非奥运动项目国家级、省级(由体育行政部门或单项协会举办)的比赛,运动员获前三名;

(2)在省体育大会周期内,运动员获前三名,集体项目成绩在前三名。

6、加强非奥运动项目的宣传普及和推广,每年保证一次以上专项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运动水平。

三、申报程序

(一)“基地”实行申报制。申报单位达到上述申报条件的,由申报单位填写《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附《申报表》电子版,经县(市、区)体育局推荐(各学校举办的基地还需经教育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直接申报),于每年报市体育局群体处(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认定工作从2017年开始,市体育局每年组织一次对申报单位进行认定。“基地”认定不实行终身制,采取优胜劣汰,每年进行重新申报、复评。

四、基地管理

(一)经综合评定达到基地条件的单位,命名为“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授予 “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牌匾。

(二)对“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实行考评管理(考评标准见附件3)。基地每年进行考评,经考评估合格的,给予适当的资助,主要用于场地器材和训练等工作性补助。

(三)市、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对基地的业务指导,优先安排基地组队参加非奥运动项目国家级和省级赛事,优先选派基地人员参加国家和省体育部门(单项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

附件2

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    )基地

申  报  单  位                                 

主  管  单  位                                  

填  表  时  间                                 

基  本  情  况

单位全称


负责人


电话


手机


联 系 人


电子信箱


电    话


手    机


地    址


邮编


非奥运动项目开展情况

开展非奥运动项目时间、项目


目前参加非奥运动项目训练人数


教练员

人数及专兼职情况


学历及专业运动队经历、全国、省比赛获奖情况


经费及场地

用于非奥运动项目年度经费


非奥运动项目的场地和主要设施


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器材情况











训  练  计  划

训练计划制定的文字描述

计划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检查方法等


教 练 员 培 训

教练员培训情况


训练常规管理

训练常规管理情况


人   才   库

人才库建立与应用情况


说明:填写“人才”包括教练和优秀运动员苗子。

大  赛  成  绩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赛

项目

比赛

名称

比赛

时间

比赛

地点

获奖名次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教育)

负责人(教育)     (公章) 负责人(体育)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基地评估标准表

名称

认定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30

单位重视“非奥运动项目基地”建设工作,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发挥对基地工作的领导作用。

10

查阅资料

场地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并及时进行更新,满足训练要求。

10

查阅资料

教练员和运动员队伍相对稳定,如发生变化,能及时进行充实调整。

10

查阅资料

50

业余训练

有系统的训练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科学训练,根据项目要求(特点),每年完成一定的训练量(次)。

10

查阅资料

组队参赛

积极组队参加市、省、国家组织的赛事,完成指派的组队参赛任务,对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指派组队参赛任务的,予以一票否决。

10

运动成绩

不断提高运动成绩,在省级比赛中运动成绩超过省体会的得30分,保持的得20分,下滑的不得分;在市级赛事中,获第一名的得25分,第二名的得10分,第三名不5分。代表省参加国家级赛事得30分,获前6名的附加20分。

30

20

项目普及推广

积极参与公益大培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本项目特点,普及推广。

10

查阅资料

培训情况

积极配合体育部门组织开展有关培训等活动。

5

查阅资料

信息

每年向市体育局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5条

5

查阅信息报送、录用记录







年度评估: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抄送: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温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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