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2-26 09:52:33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体育局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6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8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体育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市体育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动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编制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等工作部署及重大事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整改落实。为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市体育局党组3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六见”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逐条对照问题细化为114条整改措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2023年10月16日,市体育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市体育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审议稿)并形成报批稿;在此基础上,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单位对照《方案》,细化整改步骤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跟踪督查,做好联络对接和协调工作。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34个问题,市体育局党组制定11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09条整改措施,整改完成率95.61%。在巡察整改中,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 19人,提醒谈话2人,清退款项215457.56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77587.36元。建章立制30项,其中制定制度24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

一、关于统筹谋划体育事业高标发展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正视“十三五”工作中的不足。 ①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对照《温州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分析温州体育发展过程中各条线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深刻剖析“十三五”规划中相关量化指标未达预期的原因,提出改进问题与不足的措施,并完成体育产业、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各条线书面分析与建议报告。②2023年11月21日,补充完成了《温州市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总结报告》,并于2024年1月5日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

(二)在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时争先创优。①加大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截至2023年底,我市新录入国家场地普查系统中的体育场地面积约27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9平方米,已超过“十四五”提出的目标0.3平方米。②2023年11月完成《温州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中期自评报告》,到2025年预计能完成4-5个体育现代化县市区创建和6个运动休闲乡镇创建。③2023年11月完成对《温州市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22个主要指标的全面排查,目前各项指标进展顺利,其中1项指标已完成,5项指标预计超额完成,16项指标按预定进度推进。

(三)有效增强体育产业助推地方经济的动力。①在大量调查的基础上,研究拟订《促进温州市赛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文稿;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日印发了《温州市促进赛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温政办〔2023〕61号),成立温州市赛事经济工作专班,提出全面提升城市体育赛事发展能级、每年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100项以上、体育产业年增加值达150亿以上、增加值占比进入全省前列等工作目标。②2023年6月14日,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温州市重大体育比赛活动计划的通知》(温体产〔2023〕7号),全年计划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活动130项以上。截至目前,2023年全市已举办马拉松、足球、龙舟、网球、帆船、高尔夫、飞盘、沙滩排球、摔跤、踢踏舞等100多场重大赛事,“赛事之城、运动之城”发展路径日渐清晰,体育赛事经济溢出效益日渐显现。③积极拓展体育彩票多业态渠道,落实体彩实体店全域乡镇街道覆盖工作,促进便利连锁渠道、小微零售渠道协同发展。截至2023年12月底,建设15家展示体验中心(总规模达到30家),开展20轮阳光邀约,分别为12轮传统实体店阳光邀约、7轮行业渠道邀约及1场大学生专场邀约。全市共建设2316家体彩实体店,渠道数量位居全省第三。2023年,温州体彩共销售体育彩票36.76亿元,同比增长39.57%,位列全省第三,市场份额达到62.42 %,市场份额较上年同期提升3.57个百分点,比全省提升幅度高2.34个百分点。

二、关于夯实体育基层基础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均衡发展。 ①对照上一轮《温州市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2020)》,按照“四级”(市级、区级、街镇级和基层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分类、补齐短板、均衡发展的原则,编制完成《温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报批稿)。②2023年以“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为载体,因地制宜利用城市边角地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包括百姓健身房 65家,村级全民健身广场 10个,足球场(含笼式)6块,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21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8个,已全部完成。③2023年11月3日,市体育局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温州市高质量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市共开放511所学校、其中市本级20所,区级166所。④自主研发并建成“温州百姓运动码”,为百姓健身提供数字化服务。“温州百姓运动码”已完成终期验收并上线供市民使用,截至目前使用人数已超10万人,产生运动数据220余万条。

(二)增强体育事业区域发展后劲。①2023年11月13日出台《关于印发2023年度温州市体育局对各县(市、区)体育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温体〔2023〕12号),将县(市、区)业余训练布局经费、体育后备人才布局经费到位率纳入考核体系。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各县(市、区)经费到位总计达2595.5685万元,比2022年的1862.4867万增加了39.36%,平均到位率已经由去年的65.45%提高到68.89%。③将《温州市体育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中未启动的市域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中心城区街道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等纳入《温州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全民健身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三)加强群众体育服务指导工作。①将泰顺华鸿农村百姓健身的出入口改设在“共享社幸福里”门口,实现正常对外开放。2023年7月28日,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百姓健身房全面检查的通知》(温体群〔2023〕8 号),对照《温州市百姓健身房建设与服务规范》标准,于2023年7月31日-8月15日对全市397家百姓健身房选址、建设、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②将“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职率”列入2023年市对县(市、区)考核指标。2023年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职率已达36.54%,超额完成省定任务。③截至目前,我市299家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率100%,其中符合省定准入要求并通过审核的114家,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审核通过的机构数位列全省第一;机构预收费监管账户开通率99%(考核指标95%以上),开通数位居全省第二,两项指标均已符合省定考核要求。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温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暨网格化管理推进会,市体育局作为唯一一家非学科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作了典型发言,受到省市“双减”专班的肯定。

三、关于竞技体育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省级重点品牌体育赛事培育力度。①以打造“赛事之城” 大力发展赛事经济为课题,组建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校专家参与的课题调研组,深入调研,形成《放大亚运溢出效应,“打造赛事之城、发展赛事经济”的思考》调研报告初稿。②市、县合力,积极与省体育局沟通,2023年我局领导多次赴省体育局汇报温州赛事经济工作,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一市一品”“一县一品”赛事项目20个;申报省级品牌赛事18个。③出台《温州市品牌体育赛事培育工作实施意见》(温体法产〔2018〕20号),明确了赛事培育的基本条件、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温州市品牌体育赛事遴选办法》(温体法产〔2018〕17号),明确品牌体育赛事的遴选范围、要求和程序,大力推进品牌赛事培育工作。

(二)加强和巩固传统体育项目优势。①2023年6月7日市体育局发布《关于调整2023-2026周期温州市业余训练项目布局的通知》(温体训〔2023〕20号),增加布局项目,增加业余训练点,增加训练人数。②深化体教融合,2023年5月24日市体育局出台《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温体训〔2023〕16号)。推进省、市阳光基地学校建设,共有24所学校成功创成温州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融合体教资源,与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温州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计划的通知》(温体训〔2023〕3号),打造优质的阳光体育运动会比赛平台。利用“双减”红利,创新举办“体育未来之星”乒乓、网球、羽毛球积分赛第一、二、三站和总决赛,参赛人数超2500人次。③增加训练人数,巩固传统优势项目,其中射击增加了146人,自行车项目增加了30人,乒乓球项目增加了567人。

(三)加大体育事业人才培养力度。①积极安排教练员参加各级培训,形成合理的教练员梯队。2023年11月22-25日在温州九山体育场举办2023年浙江省足球协会E级教练员培训班,温州30人通过培训获得资格证书,构建足球E级教练员梯队。2023年12月20-22日在文成县举办2023年温州市第二期业余体育训练管理干部、教练员能力提升培训班,80人参加,构建业训管理干部、业训教练员梯队。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4日在温州举办中国足协C级足球教练员培训班,报名人数17人,构建足球C级教练员梯队。2023年12月30-31日在温州市实验中学集新校区举办全市田径教练员培训班,报名参加学员136人,构建田径跑、跳、投教练员梯队。②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4日在温州体育中心九山足球场举办中国足协C级足球教练员培训班,17名学员完成了毕业考试,最终成绩待中国足协审定发文。③2023年11月22日在九山体育场举办了浙江省足协E级教练员培训班(温州),29位学员获得资格证书。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年已培养E级足球教练员30人,D级足球教练员10人。④2023年11月16日市体育局印发《温州市体育教练员管理(培养)办法》,加强对各级教练员培养培训。2023年12月20-22日在文成县举办2023年温州市第二期业余体育训练管理干部、教练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最终80人报名参加,全部学员获得培训合格结业证书。

四、关于除险保安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意识。①加强机关干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2023年8月,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市委网信办开展的“网络文化传播培训”,增强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局机关党支部五个党小组共25名党员先后开展“学习习近平著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等主题党日活动,学习有关意识形态工作文章,围绕如何做好体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局机关干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组织交流发言。2023年11月,结合局系统月度工作例会,就经常性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进行提醒;邀请温州市委党校徐声响教授为局系统党员干部讲授《深刻理解和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专题党课,强化机关干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②压紧压实责任主体。2023年12月4日,市体育局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强化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齐抓意识形态工作格局。③建立意识形态定期指导监督工作制度,明确每年采取年终定期与平时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指导。2023年10月20日,市体育局机关党委发出《关于开展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对所属各单位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各支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

(二)消除安全管理隐患。 ①2023年6月19日,体育中心完成宿舍腾空和集中厨房违建物的拆除。拆除腾空地块目前暂时堆放亚运赛事物料,根据市场调研情况,以后拟改建成轮滑、其他体育运动场地或恢复绿化。②2023年10月31日印发《温州体育中心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温体中〔2023〕20 号),制度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安全生产检查实行每日一巡查,每周一自查,每月一联查,重大活动或法定节假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自2023年8月起,温州体育中心每周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

五、关于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两个责任”。①制定并严格落实《温州市体育局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温体党〔2023〕10号),严格执行局党组成员年末向局党组书记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规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②明确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由责任处室负责起草后,必须报局党组全体成员征求意见;责任处室根据党组成员的意见修改完善;最后由局党组书记审核签字后上报市委。③根据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的要求,市体育局严格按规定每月定期报备“三重一大”事项;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报备制度,至少于会前2天向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并提请列席局党组会。

(二)增强廉政风险意识。① 2023年8月,局机关纪委组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新一轮排查,局系统所有在职人员、临聘人员均重新排查并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②由体彩中心在编人员担任兑奖会计审核工作、兑奖出纳制单工作,确保兑奖审核、兑奖制单等风险岗位由在编人员分别负责,避免资金风险。③局机关、体彩中心及时对出纳岗位进行调整,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财务及兑奖出纳等工作;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水上运动中心拟于2024年上半年各招考1名财务专业人员担任出纳。④2023年8月,对局系统所有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全面排查,新建和更新干部廉政档案17份,实现应建尽建,并将干部受处分的资料记入干部廉政档案。⑤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四项制度的通知》,明确由局机关纪委负责,每年年初更新局系统所有在岗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严格落实。

六、关于内部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①局党组与直属各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11月23日,局党组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听取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014年1月12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对局直属单位 2023 年度领导班子和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终检查考核的通知》,组建4个检查考核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于2024 年1月 16日-18日对局直属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考核。②加强对水上运动中心作风建设的指导,制定《温州市水上运动中心万人双评议整改暨作风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11月13日,局党组专题听取水上运动中心作风建设的汇报。举一反三,加强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万人双评议”工作的指导。③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2023年11月14日,分管副局长分别与2020年以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体育中心3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增强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意识。同时,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局直属各单位也先后开展了警示教育,增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意识。④2023年12月25日,体育中心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考勤问题开展自我检查反思;2024年1月16日,体育中心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就考勤问题作了深刻检讨。2024年1月18日,局党组责令体育中心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2024年1月19日,体育中心主要领导向局党组提交了检讨书,深刻反思自己在管理工作中的不当之处。2023年9月11日,体育中心分管领导对考勤相关责任人办公室副主任、考勤统计人员、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纠正错误做法。⑤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四项制度的通知》,明确由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负责,定期对局直属各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023年12月,局党组印发《关于成立市体育局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3年12月下旬,由局各分管联系领导带队,分5个检查小组,对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上班考勤纪律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责令直属各单位自2023年12月起,经常性开展上班考勤纪律等情况自查,自查结果报局机关纪委备案。2023年10月31日,体育中心修改了《温州体育中心考勤考核和请(休)假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完善请假制度。

(二)严格监督执纪。① 2023年8月,体育中心对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1名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进行调整,确定为“不定等次”,并在省人事工资平台进行修正。根据体育中心考勤考核制度中关于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处理方法, 2023年8月14日体育中心扣回已发的部分目标考核奖,并在该干部9月个人工资中扣回其2023年基本工资中薪级工资的增资部分。2023年9月1日,体育中心分管领导对经办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②2023年11月2日,将3名干部的处分通报分别在OA上流转,予以通报。③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四项制度的通知》,明确建立干部职工受处分落实情况定时报告制度,规定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受纪律处分后1个月内,由局机关纪委向局党组报告处分通报等落实情况;受处分次年年初,由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向局党组报告被处分人档案、考核等落实情况。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①2023年11月13日,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对2名因私出国(境)个案问题当事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2023年11月15日,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对人事干部进行了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失职的提醒教育。②举一反三,按照市体育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局机关从2018年5月以来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共有4人6次因私出国(境),未发现此类问题。③依据上级最新政策,2023年11月15日修订完善《温州市体育局因私出国(境)和证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实施提级管理,并对出国(境)停留时间、目的地、事由及费用来源等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2023年11月23日,结合局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对修订后的《管理制度》进行传达学习,以案讲法,做到全员知晓,全面贯彻执行。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①责令温州体育中心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版)》(温体中〔2023〕22号),强化财务监督;责令温州体育中心奥体游泳学校完成13人多头报销的费用和补贴总额3.04万元。2023年10月,温州体育中心主任对奥体游泳学校校长及副校长进行了批评教育。②2023年11月,局党组修订完善了《温州市体育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必须采用公务卡结算的16个领域;并要求公务出行及公务接待的经办人都必须办理公务卡,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以报销。③2021年8月,局党组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超出用车范围坚决不派、非必要用车不安排;外地客人来温考察用车费用由客人所在单位承担。2022年公务用车实际支出已经控制在预算内。从2023年10月24日起,局机关公务派车均采用浙政钉信息化审批,严格按程序审批,严控公务用车费用。2019年5月,局党组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公务接待工作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做到接待热情与节俭并重,局机关和下属各单位从2019年至2023年均没发生公务接待费用超支问题。

(二)严肃纠正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①责令市水上运动中心及时更新了网站内容,市水上运动中心对办公室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市水上运动中心分管副主任在中心办公会上作了自我批评。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整理规范更新了网站各栏目及相关内容,对本单位网站管理人员、办公室副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②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责令市水上运动中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加强网站管理,市水上运动中心于2023年10月20日印发了《温州市水上运动中心网站管理办法》(温水上〔2023〕22号),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于在于2023年10月20日印发了《温州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网站及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温社体〔2023〕9号),明确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部门及经办人、管理人员、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同时对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及内容更新做出详细规定,加强规范化管理。

(三)严肃处理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①责令温州体育中心奥体游泳学校收回了2014年至2021年期间多发给温州体校挂职教练员徐某的工资及年终奖金、补贴等合计4.915万元。2023年10月,温州体育中心主任对奥体游泳学校校长及副校长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②清退完成2018年-2022年期间局机关、市亚运办、体育中心奥体游泳学校发放给临聘及返聘人员的节假日慰问品及补贴、考绩奖、年终奖总计56580.57元。2023年11月,局分管领导对局机关经办人事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③2023年11月,局党组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和返聘人员管理的通知》(温体办〔2023〕16 号),规范临聘及返聘人员的慰问品及补贴发放工作。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资金管理。①为解决零余额账户无法执行批量付款的问题,2023年9月局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改为通过浙里报系统操作零余额账户的批量付款。2023年11月15日,局分管领导对具体经办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教育谈话。②2023年11月,局机关对3年以上往来款挂账作了账务调整,完成了清理工作。体彩中心3年以上往来款挂账共5项已全部清理完成,并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往来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体彩中心往来款管理。水上中心3年以上往来款挂账共4项,已清理3项,另1项工程质保金因对方公司账户被法院查封,目前无法清退。社体中心3年以上往来款挂账共5项,有4项已作账务调整或上交财务专户;另1项拟报市财政局作货币性资产报损处理。体育中心3年以上往来款挂账共31项,已完成29项,剩余2项应付款正在办理上缴流程,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清理。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体育局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每年定期6月30日前对往来款进行清理的规定,并严格落实。

(二)规范经费使用。 ①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温州市足球协会2018—2023年的财务进行审计,对发现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责令市足协逐项完成整改。2023年10月,温州市足球协会修订完善了《温州市足球协会财务管理制度》。②责令体育中心筹措资金拨付列支在下属单位雏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22.78万元。对体育中心列支在下属单位的其余经费,责令其在不影响场馆惠民开放的前提下,于2024年、2025年分两批拨付回列支经费。③责令体育中心食堂通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形式完成招标,2023年8月起体育中心食堂的生鲜、蔬菜、粮油、调味品等物资均由供应商统一配送,并由供应商提交结算金额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进行报销;体育中心日常对配送的物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④2024年2月,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经费和市队县办训练经费使用内控监管办法》,明确了各处室下拨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温州体育中心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管理流程进行梳理生。

(三)规范工会经费收缴及使用。①2023年9月,市水上运动中心已经核算并造册清退2018-2022年超发的临时人员节假日福利,清退总额13236.99元。2023年8月,体育中心工会清退超发福利费40070.62元,还有1168.86元已从2名退休职工2024年退休职工活动经费中扣回。后体育中心根据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的标准重新计算清退金额,再清退了6369.52元。2023年11月,体育中心分管领导对中心工会主席、工会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②2024年1月,局机关从公用经费中按规定补提2018年至2020年工会经费156327.98元,上缴市总工会31265.6元。③2023年11月15日,市体育局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体育局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会经费预决算制度、经费审查制度、使用和报销制度及慰问标准等,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九、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①经多次查找核对,巡察反馈的157项固定资产,目前已查找核对完毕。鉴于以上固定资产购置时间早,均已超过报废年限,对其中147件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程序予以报废,对安装在杨府山公园尚可继续使用的10件健身器材予以保留。②体育中心实际未入账固定资产金额为580246.91元,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入库。2023年9月1日,体育中心分管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谈话。③2023年11月15日,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温州市体育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每年年末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2023年10月31日,体育中心印发《温州体育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温体中〔2023〕23号),设置监督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二)规范国有资产出租。 ①责令体育中心停止其下属单位未经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程序使用体育中心场地与其他机构开展的经营活动,自2023年11月起由体育中心直接按照公开招租程序进行租赁,收入按收支两条线要求上缴财政。对体育中心游泳馆东部分看台、西看台、体育馆室内篮球场、游泳馆儿童池、跳水池、标准池等6处培训场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已第一时间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开展招租工作。九山游泳馆已出具评估报告,后续根据评估报告按流程进行招租。②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责令体育中心与“一对一”击剑俱乐部签订了体育场东10-13内侧办公室的中止使用协议。③严格执行《温州体育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温体中〔2023〕23号),完成对体育场东10-13内侧办公室的测绘、评估及公开招租工作。

(三)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率。①责令市水上运动中心在确保公务用车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各项业务工作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社会租车服务。②2023年5月20日-7月22日,水上运动中心已安排公务客车用于帆板队象山外训、省帆船帆板冠军赛接送、省帆船帆板训练营接送等工作。2023年10月起,已安排公务客车用于日常小学生运动员接送,进一步提高使用率。③责令水上运动中心于完善了《温州市水上运动中心车辆管理制度》(温水上〔2023〕23号),规范车辆管理、使用、维护、报销等方面的流程。

十、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①针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职不专用”问题,局党组研究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不再兼任其他职务。2023年12月,已免去局机关党委原专职副书记职务;并向市委组织部要求在市直机关干部交流中考虑市体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选。②2023年7月,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建立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2023年以来召开的17次局党组会议、5次局机关党委会议、9次局机关支委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第一议题均为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或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①针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出现雷同的问题,2023年8月25日,局党组书记对负责起草工作的同志进行了提醒教育谈话。2023年11月10日,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作了自我批评。②2023年11月1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剖析原因、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③针对相关会议内容没有会议本记录的问题,2023年12月22日,局党组书记对局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23年10月,局机关党委编发《温州市体育局发展党员工作材料汇编》,梳理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并发各单位党务干部学习,要求严格参照执行。④2023年11月23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业务水平。

(三)严格落实党组织换届工作。 ①2023年10月,局机关党委已完成所辖各支部换届时间排查登记,逾期换届的党支部,已经全部完成换届,并明确临近换届时间提前6个月提醒督促,防止再次出现逾期换届问题。②2023年11月8日,局机关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同意水上运动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候选人名单。2023年11月29日,局党组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对专职副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③2023年10月,局机关党委编发《温州市体育局党支部选举换届工作材料汇编》,梳理党组织选举换届工作流程,规范党组织换届程序,并发各单位党务干部学习,要求严格对照执行。2021年9月,局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召开“学条例、促落实”主题党日学习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四)规范党费使用管理。①2023年8月,市户外运动协会党支部按规定向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全额上缴党员党费。2023年10月,局机关党委党费专户向体育社团党委全额拨付党费219500元。②针对局机关党委使用党费购买党员政治生日礼物的问题,2023年8月11日,局党组书记对局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2023年8月,市体育局机关党委即知即改,全面清退党费购买的党员政治生日礼物。③2023年9月,局机关党委修订了《中共温州市体育局机关委员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温体机党〔2023〕10号),健全完善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党费具体使用范围,防止发生违规使用党费等类似问题。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和规范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长远规划。 ①2023年10月,局党组对局机关及直属4个单位的干部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进行全面梳理。2023年11月,局党组研究制定《温州市体育局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中长期规划(2023-2030年)》,坚持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用好各年龄段干部。②2023年7月公开考录2名35岁以下年轻公务员,充实到局机关公务员队伍。2023年8月以来,先后提任7名直属单位优秀年轻中层干部,努力形成老中青干部队伍梯队。③2023年11月,修订完善《温州市体育局挂职(借用)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挂职干部的培养使用及晋升渠道,努力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提供良好机会和平台。

(二)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①对2018年以来局党组研究人事议题情况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议事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修订完善《温州市体育局党组人事工作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市体育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及议事流程。②2023年10月,研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完成5批次10名提任科级干部的纪实台账。③2023年8月,局机关纪委完成对体育中心3名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证明,补齐纪检监察书面意见材料。

(三)规范管理干部人事档案。①2023年6月份,对2名副科级干部的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进行审核,按程序对他们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进行了认定,及时补充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表。2023年10月,体育中心对所属4名干部的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完善了档案资料。②2023年11月,完成市体育局系统干部档案排查,审核85份,认定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56份。2023年9月,对2021年以来提任的试用制干部进行了试用期满考核,5名副科干部试用期满正式转正。③2023年10月份,对局系统正科级干部和局机关所有公务员的个人档案和信息进行维护,更新6人次26份档案材料。

十二、关于“对上轮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和人事制度。 ①局机关党委所辖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均做到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1次支部党员学习会,局机关支部以党小组为单位每个月召开一次学习会。②2023年11月,修订完善了《温州市体育局挂职(借用)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办法》,明确挂职(借用)锻炼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因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上一轮巡察指出的6名借用人员,除陈某某外,其他人员均已回到原单位。

(二)加快亚运专项审计问题整改进度。 ①实时跟踪结算审核进度。工程承包方整理的结算材料在2023年10月12日已送交全过程咨询单位审查,体育中心已要求审核单位倒排计划表,严格按计划时间推进审核工作;初审完成后再送财政审核。②对工期认定存在分歧的问题,已申请完成了仲裁,原合同工期360天,仲裁延期80天,超原合同工期247天。③对总包单位不认可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界定的问题,向总承包单位发出律师函,正式提出我方对工期认定的结果并限定对方在7日内予以确认回复,如不确认建议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④确保按2024年3月的时间节点完成结算工作。对于双方存在的工期分歧问题,暂时搁置争议,争议部分可与总包单位协商在结算报告中另行约定,由其他途径或法律途径解决,完成其它部分法定结算工作,完成“开口结算”报告。 

下一步,市体育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体育事业改革发展。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和践行“四个意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局党组的核心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带头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三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四是紧盯目标任务,持续用力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摒弃“过关收场”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文章。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各类问题的回潮反弹;对列入后续整改的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208897;电子邮箱wzstyj@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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