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 内 容 | 分 值 | 备 注 |
制度建设 (15分) | 1、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新闻发言人、新闻发言人助理的选任、培训等相关工作,新闻发言人团队做好日常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出席1次新闻发布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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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新闻发布机制。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结合重要工作和重大节点,定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媒体吹风会等,每年不少于3次 | 6 |
3、建立舆情监测应对机制。建立由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发布工作机构牵头、职能部门参与的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机制,做好日常舆情监测工作 | 3 |
4、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能积极应对、掌握主动权 | 3 |
队伍建设 (15分) | 1、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各县(市、区)、直属各单位至少有1名网评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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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部门分管领导、宣传干部积极参加省、市体育局或相关单位组织的体育宣传业务培训活动 | 6 |
3、主动组织、参加举办本地区体育宣传工作业务培训 | 5 |
宣传绩效 (70分) | 1、围绕体育工作、地区重点工作,主动策划、举办具有明确主题和深度,反映当地特色,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的不少于2次; 2、每年组织全域性体育文化活动不少于1次,得2分; | 累计不超过6分 | 每次2分 |
3、在大型体育赛事举办中,直接参与媒体运行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的; 在各类活动现场或宣传载体上开展体育彩票宣传,显著位置标明体育彩票标志和“中国体育彩票资助”字样。 | 累计不超过8分 | 每次2分 |
4、向省局、市局报送信息(见表二) | 动态信息被录用。各县(市、区)体育局每月至少报送1条与体育法制工作相关的信息 | 22分 | 完成任务的,得22分;每降低1%,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微博、微信信息被录用 |
5、向省体坛报供稿并被采用 | 累计不超过6分 | 头版刊登稿件1篇计2分;其他版面稿件1篇计0.5分。 |
6、向省级、市级媒体供稿并被采用或被媒体报道的 | 累计不超过10分 | 省级:每篇0.5分(头版1.5分)市级:每篇0.2分(头版1.2分) |
7、向国家级媒体供稿并被采用或被媒体报道的 | 累计不超过12分 | 每篇2分 (头版4分) |
8、向《浙江体育工作情况》、《温州宣传》等供稿并被采用的 向总局《体育工作情况》供稿并被采用的 | 累计不超过6分 | 被省局、市政府刊用每篇2分;被总局刊用每篇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