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田径比赛裁判员上岗培训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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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各市直属中学,省中小学体协田径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田径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促使裁判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竞赛规则,更好地完成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田径比赛的裁判工作,经研究,决定11月19-20日在乐清市举办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田径比赛裁判员上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执行单位:温州尚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报名条件 1、人数要求: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可推荐3人,市直属中学可推荐20人,乐清本地裁判80人。 2、条件要求:一级裁判员优先推荐,各县(市、区)田径项目的骨干裁判或参加过县级以上田径竞赛裁判工作3次以上的可以放宽到二级裁判员。 3、推荐名单经综合考量,确定入选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发布裁判员抽调函。 三、提交资料 1、学员报到时携带身份证、现有裁判员等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2、推荐表加盖县(市、区)体育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于11月5日前报朱玲晓,邮箱:1712231171@qq.com。 三、授课老师 孙长安 国际级裁判 杨志敏 国家级裁判 蔡 辉 国家级裁判 四、培训内容 1、大型赛事竞赛组织及规则的运用; 2、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 五、报到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六、经费 参加培训班人员食宿费由主办方负责,其余费用由学员自理(乐清市不安排住宿)。 附件: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田径比赛裁判员上岗培训班推荐表 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田径比赛裁判员上岗培训班推荐表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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