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清单》(温职能办〔2018〕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精神,温州市体育局决定将2021年温州市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的第11批4项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活动项目: 序号 | 活动名称 | 举办 时间 | 举办地点 | 承办活动相关标准要求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温州市第六届全民运动大会2021少儿(幼儿)篮球邀请赛 |
10-11月 |
龙湾区 | 1、赛事设计:各县(市、区)幼儿园或个人报名参加。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1名医务人员(工作人员);U6组队伍最少12人,U8组最少8人,U10组最少10人。运动员资格:报名前参赛队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护照等相关有效证件,赛事规模约300人,赛时3天。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省级裁判员2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比赛前15天向市体育局提交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3)落实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并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工作;;(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负责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参赛裁判长、副裁判长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200元,参赛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4)负责比赛场地保安、医生费用,安保和医生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5)赛事其他费用 |
5.0 |
| 2 | 温州市第六届全民运动大会2021社区运动会 | 10-12月 | 温州市区 | 1、赛事设计:根据城市社区人群特点,分社区预选赛和总决赛,设置竞技性和趣味性、观赏性并重的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打破传统赛事弊端,采用全新参赛和团队成绩统计形式,广泛组织社区群众参加体育比赛,预计整个赛事活动将举行12场社区选拔赛(含1场开幕式)、1场总决赛(闭幕式),参与比赛群众超1500人次,宣传覆盖50万人次。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由大会负责,运动员交通食宿自理。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省级裁判员3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并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工作;(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长、副裁判长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生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12.0 |
| 3 | 温州市第六届全民运动大会2021钓鱼大赛 | 10-11月 | 平阳 | 1、赛事设计:凡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钓鱼赛事活动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选手可以单独报名,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队;每队由4名运动员和1名领队组成(领队由运动员兼任)。运动员交通费、食宿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餐费由大会承担。赛事规模约200人,赛期1天。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一级裁判员3名以上,裁判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20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奖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和医护人员;(7)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和赛事监督员监督。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长、副裁判长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1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生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4.0 |
| 4 | 温州市第六届全民运动大会2021楠溪江健身绿道徒步走 | 10-11月 | 永嘉县 | 1、赛事设计:全市热爱户外运动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均可报名参加.参加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裁判员、工作人员伙食费和补贴由大会负责,约规模900人,线路约15公里,活动时间1天。 2、承接赛事的社会组织应具备:(1)省级裁判员2名以上,裁判员资格经市体育局核准;(2)举办比赛前15天起草比赛规程和实施方案,经市体育局批准;(3)提供比赛场地;(4)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器材、证件、秩序册;(5)提供安保方案;(6)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7)必须提供网络服务平台;(8)有能力筹集社会资金赞助比赛。 3、比赛组织接受市体育局监管和赛事监督员监督。 4、经费支出:(1)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和工作餐费用,其中,裁判长、副裁判长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工作餐每人每餐50元;(2)场地布置、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费用;(3)秩序册、成绩册、工作证件等制作费;(4)宣传费用;(5)比赛期间场地保安和医护人员费用,安保和医护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6)赛事其他费用。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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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二)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承办经验; (三)能够承担事项所需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等全部经费;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一)2021年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报名表; (二)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拟承办活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四)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五)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上午12时止。 报名地点:温州市体育局群体处(温州市横河南路1号) 五、联系咨询电话:0577-88202680; 联系人:李玉叶 电子邮箱:875756018@qq.com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附件:《2021年温州市体育局购买服务报名表》。 温州市体育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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