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27/2020-00193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0-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体办〔2020〕2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温州市体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04 20:56:29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体育局 字号:[ ]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温州市体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体育局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州市体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升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机事〔2020〕1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垃圾分类,机关先行”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分类率,提升分类质量”为重点,着力提升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效,在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1、8月底前,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强制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 100%。

2、11月底前,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 100%,投放准确率达80%以上。

3、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一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内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4、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争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按照国家、省、市分类办的部署,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采取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栏、举办培训会、云展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意义和分类要求,普及分类知识,培养生活习惯,强化自觉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完善基础设施。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须按标准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标识、颜色、种类,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要与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相适应,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标识不明,严禁混装混运,严禁不文明作业。

1、每个独立区域(院子)或每幢大楼需至少配齐1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公共区域、对外窗口:按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2类收集容器。

3、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回收处按组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用餐区域按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

4、开水房(茶水间):按组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

5、卫生间:只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6、生活区:干部职工宿舍应配齐适当规格的四分类收集容器。

7、垃圾集置点按需设置四大类垃圾收集容器并在附近设置清洗点;有条件的单位可建设垃圾房等。

8、产生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的单位应单独设立投放点。

(三)提升分类质量。采取示范带动、党建推动、奖励促动、督查行动等措施,加强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 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作用,指导干部职工的投放行为,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分后再混问题,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切实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四、工作职责

市体育局:负责做好局机关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负责并督促推进本区域内各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体育局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直属事业单位也须建立相应组织体系,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落实分工和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自觉履行本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分级管理,齐抓共管。市体育局要指导督促直属事业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等有关情况运用于年终考绩。

(三)加强信息宣传。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对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发布活动宣传,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案例。信息报送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逻辑严密、文字简洁。

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实施方案请于8月6日前报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人:徐福进,电话:88202793) 。

附件:

1.温州市体育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参考目录

3.2020年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指标

附件1

温州市体育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宏

副组长:卢峰、徐延鸿、吕建海、张文伟、陈  红、韩包斌

成员:金家炳、温从达、朱晓丰、张  捷、章立丰、李克、余蓓蕾、项君伟、李其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章立丰、徐福进、潘洁、黄超、王克、吴诗剑、李蒙蒙、金芝渊、潘荣波、谢作忠,办公室主任由章立丰兼任。

附件2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参考目录

垃圾种类

参考目录

可回收物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和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纸、废纸板、废塑料、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打印机墨盒,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易腐垃圾

果皮、果壳、剩菜剩饭、菜根、菜叶等

其他垃圾

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包装袋、胶带等

附件3

2020年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指标   

序号

评验项目

评分项目

依据(佐证)要求

制度建设

(10分)

1.是否出台了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有独立办公的下属事业单位的也须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2.是否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查看印发正式文件。

宣传督导

(15分)

1.是否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的专项宣传活动。

2.是否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的专项培训活动。

3.是否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专项实地检查和督导。

4.是否在单位食堂开展文明餐桌,倡导光盘行动。

查看活动记录或文件、图片等资料。

查看专项实地检查和督导的文件、图片等证明材料。

查看现场及图片等证明材料。

有害垃圾分类(10分)

1.是否设置了专门的有害垃圾投放场所或容器。

2.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签订了收运处置合同。如合同由管理部门统一签订,则查看完备的收运处置记录。

查看专门投放点以及投放场所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

查看签订的收运处置合同及记录。

餐厨垃圾分类(10分)

1.是否建立了易腐垃圾处置记录或台账制度。

2. 是否安装了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或者与有资质的易腐垃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了收运处置合同。

查看记录或台账;

查看收运处置合同或安装餐厨垃圾就地处理设备的图片、文件等证明材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分类(10分)

1.是否建立了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台账制度。

2.是否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回收处理合同。如合同由管理部门统一签订,则查看回收处理记录。

查看产品数量、去向等记录或台账。

查看签订的合同、回收企业资质证明及回收处理记录。

合理设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和精准投放

(25分)

1.是否在每个独立区域(院子)或每幢大楼至少配齐1组四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2.是否在办公区、公共区域、对外窗口按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2类收集容器并准确投放。

3.是否在单位食堂餐厨垃圾回收处按组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用餐区域按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并准确投放。

4.是否在开水房(茶水间)按组设置“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2类垃圾收集容器并准确投放

5.是否在洗手间按照其他垃圾设置。

6.是否在干部职工宿舍等生活区应配齐适当规格的四分类收集容器。

7.垃圾集置点是否按需设置四大类垃圾桶并在附近设置清洗点。产生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和园林垃圾应单独设立投放点。

8.干部职工是否能准确回答相关垃圾的类别。

查看现场及图片等证明材料。

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问抽查。

源头减量

(10分)

1.是否在单位办公室、会议室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2.是否带头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和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查看现场及图片等证明材料。

组织协调

(10分)

1.是否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活动;报送各类数据资料。

2.是否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


注:此表得分将作为市直单位年终考绩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及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

温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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