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浙江站)温州营区系列活动的通知 | ||||||||||||||||||||||||||||||||||||||||||||||||||||||||||||||||||||
|
||||||||||||||||||||||||||||||||||||||||||||||||||||||||||||||||||||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体育局关于青少年体育技能普及提高工作的部署,完善青少年体育冬令营体系,进一步提升青少年体育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实施工作的通知》(浙体青〔2019〕10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2020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浙江站)温州营区系列活动(以下简称“冬令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冬夏令营将遵循“顶层设计、政府引导、体现公益、依托平台、动员社会、强化监管”的总体思路,坚持“公益性、大众性、普惠性”原则,充分利用寒假及其他时间,以体育项目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集中举办青少年体育培训及相关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冬令营活动,促进青少年基本掌握2-3项体育技能,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习惯,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二、组织实施 (一)举办时间 原则上规定:冬令营时间为2020年11月起至次年2月。每个冬令营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开展冬令营活动时间可以是寒假集中时段,也利用几个周末的单元时间。 (二)活动对象 冬令营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活动。 (三)开展项目 优先选择足球、篮球、排球、游泳、武术等社会基础较好、具有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体育项目开展活动,鼓励对跆拳道、击剑、冰雪、车模、航空等需要普及的体育项目和户外体育运动进行尝试。开展项目应为普及层次冬夏令营项目,即实现青少年基本掌握1项以上体育技能的冬令营项目;提高层次的冬令营项目原则上不纳入资助范围。 (四)资助方式 冬夏令营应坚持公益性,对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活动。根据我市2020年冬令营经费预算和组织申办情况,2020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浙江站)温州营区系列活动采取3种资助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全额资助)、半公益性(差额资助)和非公益性(不予资助)。全额资助项目,不得向青少年收取费用,拟开展项目有足球、篮球、排球、游泳、武术和冬季冰雪等。差额资助项目收费标准要低于相关体育项目培训市场平均价格,并接受物价部门及青少年家长监督,鼓励各有关单位对县级冬令营项目提供配套经费。 (五)报名平台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我市采用体育总局青少司通过公开征招确定的全国冬夏令营互联网服务平台“约见未来—青少年体育网”服务冬令营活动。通过各市审核开展冬令营的单位以及所有给予资助的冬令营项目均应采用该平台免费进行信息发布、报名注册和评价反馈,要求开展冬令营的相关单位保证数据上传正常、及时、准确。2020年度绩效评估涉及各项目冬令营规模及相关数据,将以平台数据为绩效考核依据。各县市区可通过多种渠道,鼓励未资助的冬令营项目和更多符合条件的社会、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冬令营利用平台进行发布、报名,纳入全国冬令营体系。 (六)活动计划 鼓励与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联合举办冬令营,丰富活动内容,扩大社会影响。冬令营活动计划通知由市体育局统一发布,活动计划详见附件。 冬令营活动要统一名称,统一使用“2020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浙江站)暨温州市青少年XX活动冬令营”。请各承办单位尽快完善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积极做好相关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冬令营系列活动圆满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冬令营实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范围、目标任务、举办时间、开展项目、组织方式、职责分工和联系人、进度节点、监督保障等相关内容。各冬令营细化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要在活动启动一个月前以正式文件报市体育局训竞处备案。细化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将作为开展冬令营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的参考。 (二)认真做好招标和委托。市体育局将统一组织冬令营招标和委托。招标和委托应打破垄断,消除壁垒,使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主体平等、有序参与竞标竞争。招标过程应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妥善组织,程序规范。列入市场黑名单的主体和个人不得纳入各招标委托范围。 (三)严把经费使用关。各市体育局、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体育彩票公益金有关规定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暂行)》(体青字〔2018〕120号)相关要求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全额资助的公益项目不得向青少年收取费用。差额资助的项目应坚持公益性,收费标准低于相关体育项目培训市场平均价格,并接受物价部门及青少年家长监督。在冬令营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布的非资助项目,鼓励向青少年优惠。 (四)建立安全应急机制。举办冬令营活动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要结合具体活动形式、规模等做好风险评估和安全应急预案。各承办单位要对活动负责,确保场地设施安全可靠,组织工作严谨有序。为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各承办单位要统一为所有参加冬令营活动的青少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平台做好冬夏令营宣传工作。要拓宽宣传渠道,大力发掘、收集冬令营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青少年体育故事,营造有利于冬令营活动,有利于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各县(市、区)体育局要对本地区的冬令营负监督和指导责任,市体育局将对各冬令营活动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在活动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在全市通报批评,不再列入下一年度冬令营活动资助名单。对各冬令营的实施情况通过平台数据采集、跟踪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综合考量下一年度经费分配等相关事宜。 (七)及时进行自评总结。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开展冬令营自评和总结工作,并将自评和总结情况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省体育局青少处报告。省体育局将根据考评结果和自评总结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冬令营实施总体方案。 四、联系方式 (一)市体育局联系人:王克;电话:88209125;邮箱:70691537@qq.com (二)“约见未来—青少年体育网” APP搜索:MEDO体育,联系人:张海涛18901059966、周晨韵18801314724。 附件: 2020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浙江站)温州营区系列活动一览表 温州市体育局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2020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冬令营(浙江站) 温州营区系列活动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