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五届青少年无人机锦标赛的通知
时间:2020-11-26 15:36:06 浏览次数: 来源:市体育局 字号:[ ]

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教育局、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温州市通用航空事业的全面发展,满足温州市百所少年航校建设发展需求,促进温州市青少年无人机运动水平,加强培养热爱航空、拥有创新思维、具备一定动手能力、初步掌握航空飞行理论知识以及飞行操控技术的优秀青少年。经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五届青少年无人机锦标赛。希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宣传、指导和组队参赛工作,为推广我市青少年科技航空体育运动的普及作出贡献。

附件:温州市第五届青少年无人机锦标赛规程

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教育局       共青团温州市委

温州市妇女联合会   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温州市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温州市第五届青少年无人机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妇女联合会、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温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温州市航空运动发展协会、温州市机器人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5-6日温州市少年航校基地(温州市黄龙第三小学)

四、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中小学、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均可组队参加。

五、竞赛项目:(中学男、女组,小学男、女组)

(一)编程无人机编队创意赛

(二)编程无人机挑战赛

(三)意念无人机任务飞行赛

(四)四旋翼任务飞行赛

(五)无人机创客赛

(六)航空机器人创客赛(可兼项、不计团体)

(七)无人机3D赛(可兼项、不计团体)

(八)模拟飞行赛(可兼项、不计团体)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拥有温州市学籍的在校中小学学生,并办理人事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证明,资料不齐者不得参赛。

(二)每个参赛单位可报1-2支队伍参赛,项目人数不限。

七、竞赛办法:

竞赛执行《浙江省四旋翼任务飞行锦标赛规则》《2020年温州市青少年无人机锦标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方法:

(一)个人:普及级个人单项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以相应项目参赛人数40%取奖。不足15人的取前6名;不足6人的,最后一名不取奖。提高级个人单项竞赛取前8名,参赛人数不足8人最后一名不取奖,参赛人数不足3人,列为表演赛。

(二)单项团体:单项团体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由该单项成绩列前的四名运动员(必须分别有男女运动员)成绩之和作为单项团体成绩,不足四人不计单项团体名次,缺男或女选手名次排后。

(三)总团体:总团体录取前6名,按项目单项团体名次得分计算团体名次(参赛项目多者列前),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四)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师奖”。主办单位根据本次竞赛的成绩以及开展无人机科技体育活动的综合情况,对本次活动组织优秀的学校及指导师进行表彰。

(五)对竞赛成绩优秀的运动员,将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的无人机竞赛。

九、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单位必须按统一报名单的要求,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打印,并经所代表单位审核盖章,于赛前3天将报名单寄至温州市航空运动发展协会(地点:温州市朔门街199号、温州市少年航校实践培训基地,联系人:周然,电话:18968926059)。同时必须发送报名文件到电子邮箱(邮箱:491599789@qq.com)。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二)各代表队于竞赛前一天到竞赛组委会报到,报到时须交参赛运动员参赛证及健康证明、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及中小学校参赛同意证明。

(三)报名时写明指导师,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会员会条例》执行。

(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器材和费用:

(一)竞赛器材由组委会提供,运动员无需带器材到现场。

(二)参赛各队食宿、交通费自理,本次竞赛不向青少年运动员、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主办方、承办方向运动员、学校变相推销任何资料。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温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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