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温州体育中心荣获新一批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8-03-09 16:04:08 浏览次数: 来源:市体育局 字号:[ ]

3月8日,市文明办举行温州市新命名省级文明打集中授牌仪式,全市22家单位上榜。温州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温州体育中心受到表彰。

温州体育运动学校

学校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提升学校师生员工文明素质和展示学校文明风貌的有利抓手,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文明优质服务、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风尚行动”等15项内容,落实工作方案,丰富活动载体,提高学校整体文明素质,取得显著成绩。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业余训练先进集体、全国群体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体育训练先进集体、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温州市华文教育基地示范单位、温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温州市一级心理辅导站、温州市五好关工委等荣誉称号。

温州体育中心

温州体育中心作为我市大型公共体育服务场所,2005年首次被命名为温州市文明单位,并多次通过复评。温州体育中心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一是提高创建认识,健全文明机构。突出体育功能和社会公益性,落实科室责任;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改进场馆服务。继续坚持公益与公共服务优先原则,游泳馆、羽毛球馆常年低收费开放,各场馆充分利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重要纪念日,自办或与其他单位合办群体活动。三是深入文明创建,提升创建设施。积极配合温州市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克难,改进中心设施,增加广场绿化,提升场馆形象。张贴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凸显文明社会氛围。四是开展文明结对,发挥辐射作用。与文成县桂竹村结对帮扶,与周边多个学校结成游泳运动普及共建单位。五是传播正面能量,提升公益形象。中心定期组织道德讲堂学习,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气氛;成立志愿者队伍,积极为各项活动赛事提供场地服务。2017年体育中心游泳馆被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评为“2017年全民游泳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下属单位雏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被评为“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下属单位奥体游泳学校被评为“浙江省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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