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届里约奥运会温籍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和有功单位拟予以表彰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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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瞩目的第31届里约夏季奥运会于2016年8月21日在巴西里约落下帷幕。本届奥运会上,我市参赛运动员在中国体育代表团的领导下,顽强拼搏,获得1银1铜、1个第四、2个第五、1个第六、1个第七的优异成绩,每位参赛运动员均获得名次,获奖数量居历届之最。徐嘉余获得男子100米仰泳银牌,这是中国游泳队在奥运男子个人仰泳项目历史上夺得的首枚奖牌,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此外他还获得了男子200米仰泳第四名;潘飞鸿获得了赛艇女子轻量级双人双桨项目铜牌,这也是我市奥运史上首枚水上项目奖牌。李朱濠获得男子100米蝶泳第五名,胡谦逊获得男子拳击64公斤级第五名,柳雅欣获得女子200米仰泳第七名,均创造了个人参赛奥运会的最好成绩。朱启南获得男子50米步枪三姿第六名,续写了连续参加四届奥运会届届得名次的“老枪传奇”。 我市体育健儿在本届奥运会上取得的辉煌成绩,为祖国、为家乡人民争得了荣誉。为进一步激励我市运动员、教练员继续发扬拼搏精神,再创佳绩,拟报请市政府对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单位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现公示如下: 1.拟授予获得银牌的徐嘉余、铜牌的潘飞鸿“温州市功勋运动员”荣誉称号。 2.拟授予徐嘉余的教练员林梦华、潘飞鸿的教练员陈晓娩、陈招娣“温州市功勋教练员” 荣誉称号。 3.拟授予朱启南、李朱濠、柳雅欣、胡谦逊的教练员游秀霞、王士、孙张杰“温州市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4.拟授予为取得参赛第31届里约奥运会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温州市体育局、温州体育运动学校、鹿城区体育局、瑞安市体育局 “温州市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荣誉称号。 5. 拟授予获得名次的运动员输送单位乐清市体育局、乐清市业余体育学校、温州市第十七中学 “温州市竞技体育贡献奖” 荣誉称号。 公示时间3天,自3月2日至3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温州市体育局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577-88208897)。 温州市体育局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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