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乒乓球等8项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体育竞赛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公告
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温政办〔2014〕1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4〕118号),为引导更多的相关社会力量参与举办体育赛事,推动温州市体育竞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温州市体育局决定将以下8项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体育竞赛承办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购买服务的赛事项目
序号
| 赛事名称
| 举办
时间
| 举办地点
| 购买服务内容和标准
| 采购
预算
| 赛事简介
|
一
|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乒乓球(单项)比赛 | 5月13-15日 | 待定 | 参赛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安保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工作餐不低于每人每天60元。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乒乓球购买,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7038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8个县(市、区),若干俱乐部、学校、培训机构组队,分5个组别约300名运动员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乒乓球运动员,促进温州市乒乓球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 |
二
|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羽毛球(单项)比赛 | 5月20-22日 | 泰顺体育中心 | 参赛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安保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工作餐不低于每人每天60元。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羽毛球购买,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7518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6个县(市、区),若干俱乐部、学校、培训机构组队,分5个组别约150名运动员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羽毛球运动员,促进温州市羽毛球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 |
三
|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网球(单项)比赛 | 5月27-29日 | 待定 | 参赛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安保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工作餐不低于每人每天60元。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网球购买,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7288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少年儿童网球比赛,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6个县(市、区),若干俱乐部、学校、培训机构组队,分6个组别约200名运动员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网球运动员,促进温州市网球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 |
四
| 2016年温州市幼儿基本体操、广播操比赛
| 6月4-6日
| 温州心桥体操艺术俱乐部 | 参赛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安保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裁判员、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工作餐不低于每人每天60元。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器材购买,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3876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幼儿基本体操、广播操比赛,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10个县(市、区)组队,分4组别约150名运动员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体操运动员,促进温州市体操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 |
五
| 2015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第二站) | 5月28日 | 待定 | 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安保人员中餐(每人20元),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150元,工作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100元,安保人员劳务费标准每人200元,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3900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三站的温州市少年儿童游泳分站赛的第二站,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12支队伍6个组别550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游泳运动员的优质平台。 |
六
|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拳击比赛 | 5月20-22日 | 待定 | 参赛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低于130元,其中伙食费不低于每人每天60元。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住宿地和比赛地如果超过3公里需派交通车接送,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相关器材购买,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6720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少年儿童拳击比赛,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7个县(市、区)组队,约100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拳击运动员,促进温州市拳击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
|
七
|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武术散打比赛 | 5月底 | 平阳育英体校 | 参赛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低于130元,其中伙食费不低于每人每天60元。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住宿地和比赛地如果超过3公里需派交通车接送,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相关器材购买,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7800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少年儿童武术散打比赛,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6个县(市、区)组队,约90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武术散打运动员,促进温州市武术散打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
|
八
|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举重比赛 | 5月27-29日 | 待定 | 参赛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不低于130元,其中伙食费不低于每人每天60元。裁判员劳务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天150元,住宿地和比赛地如果超过3公里需派交通车接送,比赛期间场地需配备保安、医生和救护车。场地、器材租赁费,相关器材购买,秩序册、成绩册、证件等制作费,宣传费用,赛事其他费用。 | 62400元
| 本赛事为每年一度的温州市最高水平的少年儿童举重比赛,由温州市体育局、温州市教育局主办,预计有7个县(市、区)组队,约90名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参加,是我市选拔优秀少年儿童举重运动员,促进温州市举重项目普及与开展的优质平台。
|
二、承接主体需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机构。
2、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办赛能力和办赛经验;
3、能够承担赛事所需食宿费、裁判员劳务费、场地布置费、设施器材费、交通费、安保费、宣传费等全部经费,其中食宿费、裁判员劳务费等须按温州市少年儿童体育竞赛的标准执行。市体育局将根据预算和购买服务合同支付办赛经费,不足部分须由承接单位全部承担。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温州市少年儿童体育竞赛购买服务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合法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拟承办赛事的组织实施方案、预算方案及资金保障情况说明;
4、工作业绩及以往相关经验;
5、购买主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5日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温州市体育局训竞处(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174号奥林匹克广场D幢3楼306室)
五、联系咨询电话:0577-88202645 联系人:王思思 电子邮箱:61750714@qq.com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体育局
2016年3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