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27/2012-0019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2-05-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2012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体育比赛运动员
体检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确保全市青少年运动员的健康与参赛安全,现将2012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体育比赛运动员体检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供参赛运动员个人身体健康证明(赛前15天之内),每人一份。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疾病既往史、内科、外科、耳鼻咽喉科常规体检、心电图诊断报告及心电描记图,拳击、散打、摔跤、柔道、跆拳道项目要另附脑电图诊断意见。在大会医务监督人员的审核后,确定运动员健康状态,方可参加运动会的比赛。
二、凡遇运动员健康体检诊断难以确定可否参加比赛的情况,运动员及组队方执意要求参赛,须由运动员监护人或组队方法人签订责任协议书,经大会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参赛。
请各县(市、区)体育局,各有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安全无小事,切实把运动员的健康与安全放在第一位,配合落实体检中的各项检查要求。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